农业银行基金定投是什么
一、农业银行基金定投是什么? 基金定期定额(普通定投)是客户委托银行每月固定时间从指定的结算账户代客户申购(赎回)固定金额的指定基金产品的业务。 如果不想继续投资可
农业执法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简称,农业行政执法内容包括种子执法、农药执法、肥料执法、植物检疫执法、动物防疫执法、种畜禽管理执法、兽药执法、饲料执法、渔业执法、草原执法、农机品监理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13.《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14.《兽药管理条例》
15.《农药管理条例》
16.《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17.《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
18.《植物检疫条例》
19.《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等
答:考农业综合执法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年龄要求:招聘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30日至2004年1月30日期间出生)。
具有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学历(学位)和相应专业要求,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农业、林业、畜牧业、农机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相关工作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农药、种子、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
(三)负责兽药(含蚕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养殖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
(四)负责农产品(含果蔬产品、畜产品、乳品等)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
(五)负责动植物(含森林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动植物资源保护等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
(六)负责林地、林业资源、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
(七)负责农业、畜牧业、林业、农机生产、经营、使用等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
(八)指导全市农业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协助做好全市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管理工作。
(九)接待处理有关人员来信来访工作。
(十)承办市农业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答:农业综合执法立案程序:
1、对于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在处罚后应采取补填《立案登记表》的形式予以补办立案手续,补办手续应当于日内完成。
2、其他案件,应由执法人员填写《立案审批表》,报有关负责人批准立案。
3、有关批准立案的负责人,应在收到《立案审批表》后尽快决定是否立案。
4、所有立案手续应在七天内完成。
5、对于有关机关书面提请处理的案件,监督所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将《不予立案通知书》告知相关行政机关。
农业执法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简称,它是伴随着提高行政效率、改善行政作风实现农村法制建设的重要价值目标而提出的重要制订改革。是政府部门行使行政权力的一种具体形式。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有关条款对此都有具体的明确规定,从而为各级人民政府和农业主管部门确立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实行综合执法的权力和义务赋予了法律的效力和意义。
具体运作包括以下方面:成立执法机构,统一执法人员,统一执法证件,执法文件、执法标志等,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规定,统一执法程序,以强化和完善执法行为的制度性和规范性。 农业行政执法内容: 种子执法、农药执法、肥料执法、植物检疫执法、动物防疫执法、种畜禽管理执法、兽药执法、饲料执法、渔业执法、草原执法、农机品监理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等。
内容包括:农资(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产品销售,农机监理,畜牧(宰杀)防疫,渔政,农经,森林防火,桔杆禁烧,水资源保护,耕地保护等
以下是我的回答,农业综合执法指导目录是农业农村部根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制定的文件,旨在规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农业农村部门依法行政。该目录涵盖了多个方面的执法事项,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对于种植业,该目录列出了涉及种子、农药、肥料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如未经审定通过的种子上市销售、违规使用高毒农药等;对于畜牧业,该目录列出了涉及兽药、饲料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如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在饲料中添加禁用物质等;对于渔业,该目录列出了涉及渔业资源保护、水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如违规捕捞、使用禁用渔具等。该目录还规定了各个执法事项的执法依据、执法权限和执法程序等内容,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依据。需要注意的是,该目录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农业农村领域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该目录也会随之调整和完善。因此,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需要随时关注该目录的更新情况,以便及时调整执法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代拟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法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农业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职能,具体承担全县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畜牧兽医、生猪屠宰、动物卫生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耕地质量、农业机械、植物检疫、渔业渔政、农村宅基地、基本农田利用保护、农业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组织或配合农业联合执法、交叉执法行动;依法查处上级交办、相关单位移交、乡镇移送及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案件。
(四)负责对乡镇(街道)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考核。
(五)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六)负责全县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等工作。
(七)负责建立全县农业综合执法的数据共享机制,为行政决策、审批服务和行业监管提供支持。
(八)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智慧农业是一种利用先进技术实现农业生产和管理的方式。通过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智慧农业能够实时监测环境参数、农作物生长状态和病虫害情况,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品质。
智慧农业还能实现远程监控、精准施肥、自动化农机作业等功能,降低劳动力成本和环境污染。智慧农业将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为农民增加收益,提升食品安全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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